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解释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网络诽谤的信息被转发500次以上,将其追究法律责任,而且“网络反腐”中的发帖人,如果没有诽谤的故意,将免责。此外,有补偿帖子或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有偿发帖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解释》将于今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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