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服务中的“二次确认”是指电信企业在收到用户订制短信服务的申请后,要向用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的名称和具体业务名称、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退订方式,在收到用户的确认反馈后,电信企业才能向用户提供服务并相应计费,同时告知服务订制成功。
在提供短信息服务时,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服务必须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
用户通过手机编辑0000发送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代码,可查询到由该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所有短信息服务订制情况及相应资费标准,并可以根据返回的菜单进行选择退订。
用户编辑“00000”发送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代码,可一次性退订所有由该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短信息服务业务。
用户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收费清单,移动通信企业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免费提供。用户对移动短信息费产生异议时可以向移动通信企业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进行投诉,在15日内无法确定责任的,移动通信企业应先行向用户做暂退费处理。
移动通信企业在向用户提供电话业务收费单据时,若存在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代收的信息费,应同时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名称、代码和代收金额,并注明代收费。
有奖竞猜、有奖问答类的短信息业务,电信企业应在业务宣传时标示出用户一次成功参与该项业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
用户订制包月短信,基础电信企业应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视为订制不成立。基础电信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用户在同一天内反复使用的同一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在用户当天首次使用该业务时,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
基础电信企业应公开由其负责向用户收费的全部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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