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日,在云南做生意的袁某收到一条手机短信,称低价出售各种车辆,并留有一个联系电话以及联系人吴经理。此短信正是身在湖南涟源市的王某以手机短信收发形式所发。5月3日,袁某几经考虑后,决定与短信中的吴经理联系。王某接到袁某电话后,心里窃喜,并在电话中耐心为其介绍各种车型的详细情况,很快得到了袁某的信任,双方初步谈好了购买车型以及购买价格。同时双方约定由袁某安排朋友前去看车后,再由袁某从银行汇款。 第二天早上,王某用电话变换声音与袁某联系,称自己是吴经理安排来的送货员,其所购买的车辆已经送到了,要求对方来人看车。袁某则按照协商程序,通知其在双峰县的朋友前往看车,随后马上去了银行,等待消息后打款。之后不久,袁某接到王某电话,称车已看完,可以打款。袁某即按已谈妥价格将22000元汇入王某提供的建设银行一账号上。王迅速将该款取出后,关停了手机。袁某意识到上当受骗后报警,王某不久即被民警抓获归案。 |